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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新世界集团“惠阳棕榈岛探秘”摄影比赛征稿启事【2011年4月2日截稿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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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活动:139

组织活动:3

签到天数: 1335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发表于 2011-3-18 11:46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“惠阳棕榈岛—高尔夫球场中央顶级别墅”即将面世,为珠三角呈现一座美丽神秘的度假天堂,让更多人了解并热爱这里的简朴至奢生活。数年来惠阳棕榈岛总投资达10亿美元,棕榈岛占地总面积 (1,500,000平方米) 相等於两个北京故宫 (720,000平方米)。耗用超过 6440吨 (13亿块) 砖石,由内至外建设整个棕榈岛。使用超过100,000棵幼苗,铺设达500,000平方尺的中央花园以至各渡假屋苑的花园,是中国珠江三角洲第一个可以将球车驶到球道上的高尔夫球会。棕榈岛的野战实习场为中国现今首个获ZF发牌的野战场地。岛上奇花异草、昼夜奇观、异域风情之处不计其数,是一座不为人知的城市群中央度假岛。

1、活动举办主题

以“珠三角城市天堂,质朴至奢度假生活”为主题。


2、活动举办目的

(1)通过此次摄影大赛,让棕榈岛度假概念深入城市群广大市民心中,拓展个人、家庭度假客群,为棕榈岛度假板块带来更大影响力。

(2)通过此次摄影大赛,让棕榈岛的品牌意境蔓延开来,用摄影师的独有具高审美价值的镜头捕捉,再次将广大市民视角凝聚于棕榈岛,给其带来无限商机;同时,再次强化棕榈岛的美好形像与行业地位。

(3)通过此次摄影大赛的组织及策划,为球场中央别墅的推出做好市场铺垫。


3、活动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新世界集团

支持单位: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

联合策划:水天一剑网络专家
          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
          棕榈岛网站

协办单位:深圳市品禾广告


4、活动举办时间:

活动报名申请时间:2011年3月13日—20日

发放拍摄证时间:2011年3月21日—22日

现场拍摄时间:2011年3月26日早上8点至晚上20:00点

作品征集时间:2011年3月28日—4月2日

作品评选及颁奖宴会时间:2011年4月9日


5、活动拍摄地点:

拍摄地点:惠州市惠阳棕榈岛
流程
1) 大奖赛拍摄报名时间: 2011年3月13日—20日,在市民俗摄影学会报名。
2) 2011年3月20日报名截止后,将不接受报名,已报名的摄影师,经审核,资历审核合格后,方接受参与此活动的报名;报名后未审核通过者,不得参与本次大赛。

3) 正式接受报名后,组织方将为参与此次大赛的摄影师专门制作“入场摄影工作证”,于21号至22号于在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路90号205室统一领取证件,保证一人一证,不得借与其他人使用,不得遗失。

4)所有参赛摄影师活动当天需携带“入场摄影工作证”,需着有领服装、女性不得穿高跟鞋入场。

5)摄影大赛集体拍摄时间于2011年3月26日上午8:00至晚上20:00结束。晚上拍摄需听从统一安排。

6)集体拍摄期间安排大巴“深圳福田—惠阳棕榈岛接送”2011年3月26日上午8:00点发车,2011年3月26日下午20:00点返回深圳,由棕榈岛提供中餐和晚餐,无报名而自发前往拍摄的摄影师食宿自理(可申请统一用餐,但费用自理)。

7)截稿日期:2011年4月2日。

8)所有投稿作品的电子文档将上传至“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站” 展示, 并进行网络投票,时间4月2日—4月8日,网民可自由参与评选,评选出“最受网民欢迎特别奖”。其他奖项由专业评委和主办方共同评出。

9)2011年4月9日上午评选,下午举行颁奖仪式,获奖人员必须出席颁奖当天的晚宴,不到场者将只颁发证书,无奖金。

10)专业评委由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和开发商提供,共5位。


6、奖项设置:

金奖:1名,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

银奖:2名,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

铜奖:3名,奖金800元及获奖证书

优秀作品:20名,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

在“深圳房地产信息网”举办的网络评选,评选出“最受网民欢迎特别奖”1名,奖金1000元

凡获奖者,主、承办方将按联系方式通知,并将获奖名单公布于棕榈岛。

比赛结束后,将于棕榈岛展出获奖作品。


7、作品要求:

·参赛作品必须为棕榈岛内所拍摄。

·参赛作品必须为自己原创,本次比赛对摄影器材不设特定要求(数码、传统器材均可),谢绝电脑合成照。

·参赛作品一律为8X10英寸彩色照片,送稿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,组照按一幅计(组照限4-8幅),获奖作品电子文件要求为JPG格式3MB以上、TIFF格式30MB以上。

·投稿作品时须同时递交作品的电子文档,以便主办方上传网站参加网络评选 “最受网民欢迎特别奖”。

·参赛作品需注明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与拍摄主题,贴于照片背面,否则被视为与内容不符,不予评审。评审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灾难、意外等所造成的损失,主、承办单位恕不负赔偿责任。


8、参赛规则

·参赛作品限未公开发表的作品。

·提供所有获奖作品(含金、银、铜奖以及优秀作品奖)原电子文件给主办方,主办单位有权使用、复制、网络宣传、杂志发表,不再另付稿酬。

·入选作品若被发现有抄袭、冒名、复制,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,并追回奖金和其他一切与本次大赛有关的荣誉。

·凡参赛者视为全部接受本协议。


9联系方式:

电话:0755-25738861 25728897 联系人:李梦如

联系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路90号205室

QQ791045772 /576779501       E-mail:szfps8@126.com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签到天数: 39 天

[LV.5]常住居民I

发表于 2011-3-18 11:59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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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EAH!
好活动啊!
房网都上来征稿.

参加活动:107

组织活动:0

签到天数: 1344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发表于 2011-3-18 13:45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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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参加,当出去旅游。耶!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签到天数: 365 天

[LV.9]以坛为家II

发表于 2011-3-18 14:28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arthur 发表于 2011-3-18 14:23
不為參賽而攝影,不為商業而攝影,不為得獎而攝影,
我心中的三大介條,還是過不了自已。

吖!我也是这样想法的,大湿就是比我快说出来。

参加活动:107

组织活动:0

签到天数: 1344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发表于 2011-3-18 14:38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kamhon 发表于 2011-3-18 14:28
吖!我也是这样想法的,大湿就是比我快说出来。

嗯。够深奥。我还需要和大湿们多学习学习。哇哈哈哈

参加活动:139

组织活动:3

签到天数: 1335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18 14:48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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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arthur 的帖子

对瑟瑟哥和汉哥表示理解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无论参不参赛,我摄影,我快乐,哈哈哈哈~~~~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1-3-19 14:1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就当大家去玩玩,反正免费的,当天就回。。。但是主办方有点头疼的是4月9日颁奖,获奖的摄影师一定要去,负责不发奖金。  我们协商了好多次,没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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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19 14:44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likekedou 的帖子

这个是狠麻烦,主要不是在深圳颁奖,还得大老远跑多一次。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1-3-19 16:27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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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没办法,主办方一定要求这样,,,现在还没谈颁奖是他们来接还是自行前往,我想应该是来车接了。。。要不谁去?

参加活动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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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1-3-31 10:37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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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likekedou 于 2011-3-31 10:39 编辑

那天包括摄影师75个去了。天气不好,阴天。

现在已经协商好了,4月10号下午1点他们来大巴车接我们过去。   

LK1_0299 副本.jpg LK1_0210 副本.jpg LK1_0144 副本.jpg LK1_0061 副本.jpg LDX_8515.jpg









因为有的摄影师4月10那天去不了,欢迎奥色的兄弟姐妹去惠州玩   电话:257288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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